8月14日消息,据京法网事发文,因“微博”商标,新浪把腾讯告上法庭,北京法院一审判腾讯败诉。 新浪旗下北京微梦公司申请注册“微博weibo.com及图”“微博及图”遭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为此,微梦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簿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微梦公司申请注册的2件诉争商标均指定使用在第45类法律研究、婚姻介绍、交友服务等服务上。 腾讯公司以诉争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为由提出异议。原商标局据此驳回了诉争商标在“社交陪伴、服装出租、交友服务、婚姻介绍、在线社交网络服务”服务上的注册。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亦以相同理由驳回了微梦公司的复审请求。微梦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判断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应以相关公众是否可能对其指定或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为最终标准。该案中,从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角度,诉争商标中“微博”及“weibo.com”等构成要素的显著性较弱。从各自图形部分看,诉争商标同引证商标差异较大,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容易区分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微梦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一审判决撤销了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微梦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一审判决撤销了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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