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1月8日,“高速公路行驶400公里,被收1312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山西省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核查,确认出现了计费异常,目前已将车主多缴纳的高速通行费返还给了车主。 一司机称自己从山西长治南收费站上高速,到山东梁山收费站下高速,400余公里路程被收取高速通行费1312元。司机表示,自己之前行驶这段路段,只需要两三百元的通行费。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辆小轿车是2020年1月2日,从山西长治驶入,途经河南,在山东梁山驶出高速,收取的交通费用由山西、河南、山东三部分路段组成,通行费交易明细显示,山西境内收费1146.25元,河南境内收费99.94元,山东境内收费66.18元。经当地核查,山西的计费出现计费异常,车主多缴纳的高速通行费已经在8号中午进行了退费,退还车主11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路网运行管理处处长卫君认为, 门架系统显示我省的收费额为1146.25元,经过核查,实际应该收取的费额是47.5元。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由于新的收费系统刚刚切换上线,由于系统升级、兼容等的问题,造成了收费异常的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新系统正式运行,同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新标施行后多,多地陆续出现收费系统不稳定问题,导致收费出现偏差。交通运输部门表示,目前收费系统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但仍在完善升级。 交通系统要升级 收费标准也应更透明 刚刚我们看到的案例,如果不是差额大,如果不是司机在网上曝光,类似这样的计费差错,可能不会被注意。在此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后,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因此被多收费?如果这样的计算差错不是个案,未来是否会启动相应的退款或补款程序。而在新的收费系统中,收费标准能否更加可视化,让司机更加直观的了解到?希望在后续的调整中,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这些疑问解答清楚,让大家出行费用花的更加透明、放心。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由网友自行在页面发布,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内容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对内容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