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6日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了。送审稿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新规拟禁止未成年人每天零时到8时打网游 送审稿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侵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及时受理。 送审稿还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须经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网络空间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送审稿明确,通过网络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未在醒目位置标注警示标识并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或拒绝删除、屏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由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服务。 目前,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2月6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明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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