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4日发布教育培训消费警示,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对象没有完成的课程,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北京市消协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是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满足学习需求的选择。但近段时间,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出现停业关门情况,众多消费者遭受巨额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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