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记者 李炯 张馨月)今天,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 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 本次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是在2015年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基础上再次下调。 据了解,此次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主要是针对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基民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基金公司是否在此基础上下调相应费用。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编辑 刘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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