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女子存银行百万元多年后仅剩1块钱事件引发关注,涉事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被判赔偿百万及利息。 更多细节陆续被曝光 7月8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发布消息,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已按法院判决,将赔偿款及利息等款项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日前,储户孙女士代理律师刘焕平向媒体透露,此事件涉及重大刑事案件:孙女士存入一百万元后,两张存折被另一家银行女职员田某换掉,田某在孙女士存款当日以孙女士名义开出了两张存有一块钱的存折,伪造存款记录黏在了这两张存折上交给孙女士,孙女士真正的存款被银行女职员田某分多次支取。 律师透露,田某除了冒领孙女士存折账户,还用类似手法冒领多个储蓄账户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孙女士在内,受害人达10人,涉案金额超600万,时间在2008年到2010年间。这些被冒领储户在2014年陆续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及利息的诉求被法院支持。田某曾一度失踪,后被当地警方抓获,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刑10年6个月。 纠纷事件脉络: 2009年7月,孙女士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同年9月又存款50万元。 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孙女士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在法院处理过程中,枣庄农商行报案,称孙女士仿造金融证券。 2017年1月6日,针对孙女士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薛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3月21日对孙女士刑事拘留。 枣庄农商行指出,孙女士提交的存折存在严重瑕疵,是伪造的。孙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在该行存入了100万元,因此银行与孙女士之间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 2020年4月9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没有证据证实孙女士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法院判决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企查查APP显示,2021年7月1日,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已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孙女士与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的诉讼相关判决文书中,亦提及上述细节:田某在《讯问笔录》中认可除了2009年7月27日现金支取49,999元、49,999元,2009年7月29日现金支取49,999元、49,990元以外的其他取款均系田某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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