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话:三星无条件召回Note 7 不得刁难用户退机
7、消费者因配合本次召回所产生的产品邮递费用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有关邮递费用,三星公司应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适用方式。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因此,本次召回中,三星公司所承担的应是运输等必要费用,不应局限于邮递费用。 9、三星公司应向发生爆炸问题的消费者致歉,并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 中消协发话:三星无条件召回Note 7 不得刁难用户退机 昨天,三星中国给出公告,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包含2016年9月14日公告首次召回的1858台产品)。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还强调,将密切关注并受理消费者在此次召回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三星公司及时、有效完成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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