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疫情通报:截至2月7日24时,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新增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399例,累计确诊34546例,累计治愈出院2050例,累计死亡病例722例,疑似病例27657例。另外,香港累计确诊26例,澳门累计确诊10例,台湾累计确诊16例。 国家卫健委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国家药监局等就疫情防控中市场秩序维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Q: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企业共有多少家? A: 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 江德元 : 1月26日、28日、31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先后批准了7家企业7个产品注册,扩大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供给能力,有力地服务疫情防控需要。 Q:核酸检测产品的安全性如何? A: 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 江德元 :国家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产品所采用的检测的方法,都是目前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当中明确的检测的方法,已经批准的产品都有相应临床使用的实践,按照要求完成了商品的注册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核查,提交了临床评价资料和相应的研究资料,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相关的资料表明产品性能能够达到技术要求的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要求,产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可以得到保障。 Q:应急审批的医疗器械有多少? A: 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 江德元 : 截至7日下午4点,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程序批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88个,包括一次性防护服15个、医用防护口罩4个、医用外科口罩17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个,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医疗器械。 加上之前既往审批的医疗器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批准的注册证,一次性医用防护服57个、医用防护口罩63个、医用外科口罩171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364个。 Q: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质量怎么保障? A: 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 江德元 : 针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共派出11个工作组赴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等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重点生产省份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 Q:疫情期间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A: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 杨红灿 :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严厉打击6类违法行为: 1、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2、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 4、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5、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6、商标侵权、商业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 Q:哄抬口罩价格怎么处罚?哄抬价格如何判定? A: 价监竞争局副局长 陈志江 : 中央电视台已经公开曝光6批36起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例,这其中涉及口罩的典型案例29起。 北京、天津、江西、上海、河北等地,已经对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从重处罚,分别处以200到300万元的罚款,从目前这个情况来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虽然这个供给仍有缺口,价格还是基本稳定。 具体哄抬价格的有三种类型,一种就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第二种就是非法囤积;第三种就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来源:央视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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