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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 编者按: 2017年7月2日19时23分,在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发射的长征五号遥二火箭升空后飞行出现异常,发射任务失利。 在中国航天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火箭发射保持很高成功率的情况下,7月2日长征五号遥二火箭的发射失利,多少令民众颇感意外。在此之前的2017年6月19日,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搭载“中星9A”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升空后,卫星未能进入预定轨道。这是1996年以来我国第二次在一年内两次火箭发射失利,更是1974年来首次连续两次发射失利。有关人士估计,这次发射失败将对近期中国航天产生一定影响,出于对确保运载火箭发射稳定性的谨慎考虑,或可推迟探月三期工程和未来中国空间站的建设进程。 鲜为人知的是,中国航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历尽艰辛,通过深刻的自我反思和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技术进步,推动我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成功打入了国际商业发射市场,显著提高了我国在航天商业领域的国际声誉,但也因各种复杂原因而一度受挫,不得不另寻它路,最终浴火重生。 撰文 | 张志会(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编 | 鞠 强(《知识分子》特约编辑) ● ● ● 迄今为止,中美两国虽在航天科学领域内一直未有实质性的合作,但在技术领域内,却曾经因为在低轨道商业发射上的合作而有过近10年的密切接触。中国长征系列火箭多次为美国或澳大利亚等国发射美国制造的卫星,中国也一度成为国际商业发射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遗憾的是,1999年之后,受政治、经济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中美两国间的航天商业发射合作完全终止。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参与国际商业发射合作也一直在艰难前行。 01 中美航天合作的历史契机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全球处于冷战高峰期,中美在共同反对苏联的基础上产生了共同的安全需要,两国在武器装备等高技术领域内开展了大量合作。20世纪70年代,中国开始尝试与美国就卫星的购买、制造和使用进行合作。 1979年邓小平访美时,特意去美国航空航天博物馆参观。中美邦交正常化后,两国航天科技交流逐渐频繁。1979年11月1日至17日,美国航空与宇航学会代表团一行19人访问中国,在通讯卫星、地球资源卫星和气象卫星在内的应用卫星领域与中方代表中国宇航学会进行交流,同时也探讨了系统、工程、运载火箭和通用航天技术等相关问题。美方回请中国,邀其在1980年下半年访美。由于财政因素,中国后期放弃了从美国购买卫星的计划,但美国曾向中国提供一台卫星地面台站,中国也曾使用美国卫星图片用于勘探自然资源。 02 中国航天商业发射迎来机遇 20世纪80年代是中美关系全面缓和的时期,中国航天也因为一系列意外事件的发生而迎来了自身发展的一个历史机遇期。1986年1月28日,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美国政府随即进行了大规模的事故调查,并于1988年通过了一项法案,宣布航天飞机暂时退出商业发射市场,要求政府购买商业运输服务。由于80年代初美国着力发展可重复使用的航天飞机,大幅度削减一次性火箭的研发费用,导致美国国内一次性火箭一时无法跟上发射的需要。同时,美国的“大力神”火箭、“德尔塔”火箭和欧洲的“阿里安”火箭都出现了发射失败的情况,那时苏联的火箭还未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各国用户“排队”等待运载火箭发射卫星的局面。中国航天界敏锐地认识到这是长征火箭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机遇。 1986年,中国商业发射服务代表团到美国宣讲中国火箭。同年,中央批准长征火箭参与国际商业发射。与当时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中国火箭发射价格比市场价格约低30%-40%。长征火箭发射成功率较高,也容易赢得用户的信任。 为了充分适应国际商业发射服务的要求,中国航天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调整组织结构,由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作为国际商业发射服务总承包商,与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一起承担商业发射服务;针对国际卫星发射市场需求定向研制一款新型运载火箭“长征二号E”,并在研制过程中根据外方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进行改进等。 03 中美达成航天商业发射协议 但是,在如此巨大的机遇下,中国也面临着来自美国、欧洲空间工业界的严峻挑战。法国和西德政府拥有阿里安空间公司的主要股份,因此极力阻止美国使用得到大量补贴的中国运载火箭把西方卫星发射入轨的任何议案。阿里安空间公司及三家美国公司——马丁·马丽埃塔公司、麦道公司和通用动力公司的管理层游说美国和西欧国家政府, 以支持下达禁止卫星进入中国的命令。 1987年8月,中国首次为外国公司提供了发射搭载服务,初步证明了自己的发射实力。1988年6 月28日,澳大利亚卫星公司与休斯国际通信公司(美国休斯公司子公司)签订了价值3亿8000万美元的合同,美国为澳大利亚制造、发射2颗第二代通信卫星澳普图斯-B1(澳星B1)和澳普图斯-B2(澳星B2),提供保险并送到预定轨道。同年6月17日,中国还与驻地在香港的亚洲卫星通信公司签订了在1989年年底发射美国制造卫星的协议。 美国政府对高技术出口实施严格管制。为了拿到卫星出口许可证,在美国里根政府的要求下,1988年12月7日,为确保美制卫星的安全,中美两国签署了有关卫星发射服务的三份备忘录——《中美政府关于商业发射服务国际贸易协议的备忘录》、《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和《中美卫星发射责任协议备忘录》,标志着中国长征系列火箭正式拿到进入国际发射市场的“通行证”。其中的《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对保护美制卫星在中国发射时的技术安全,做了严格得近乎苛刻的规定。在这些规定的约束下,中方人员没有任何单独机会接触美方制造的卫星。在中美签署上述三项备忘录后,美国同意休斯公司向中国颁发卫星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允许中国长征火箭发射休斯公司制造的3颗通信卫星。 04 三次重大发射事故及影响 澳星 1990年4月,“长征三号”成功发射了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的“亚洲一号”通讯卫星,实施了第一次国际商业发射服务,标志着中国火箭成功打入国际市场。从发射国产卫星到发射国际商业卫星,从计划经济下的国内试验轨道到市场经济下的国际商业轨道,这在中国火箭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992年,中央提出国家将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此后,“长征二号E”捆绑式运载火箭在西昌基地3次发射“澳星”,结果2次发射成功,1次发射失败。 1992年3月22日,澳星B1发射升空。但由于火箭的技术故障,这次发射最终以失败告终。这次发射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航天发射进行现场直播,国外媒体也进行了跟踪报道,因此发射失败对航天人的打击可想而知。 1992年8月14日,澳星B1再次发射并取得成功。随后,我国对“长征二号E”做了新的改进,提高了安全性和可靠性。但是,1992年12月21日,“长征二号E”搭载澳星B2升空后,澳星B2却发生了爆炸。此后,休斯空间通信公司、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联合调查。经过中美双方7个月的合作,1993年8月14日,双方就澳星B2/“长征二号E”卫星发射任务的故障调查发布联合声明,一致认为火箭或整流罩在设计、制造和装配上没有导致此次故障的缺陷,卫星在设计和制造上也没有有导致此次故障的缺陷;双方同意结束澳星B2故障调查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在1994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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