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关于规范直播带货的意见建议。 首先是要落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要求提供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登记建档,并定期核验更新。加强经营行为管理,包括与经营者签订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制定并发布禁止宣传推广商品服务目录,建立健全直播、直播带货内容审查监控机制、违法行为处置报告机制。 另一方面是推动建立各类直播带货规则。具体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生产经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并做好售后服务,正确选择合作主播,不选择有负面社会形象的主播,向主播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和销售信息。 二是MCN 机构要协助生产经营企业选择合法经营、口碑和社会形象良好的平台和主播,不以流量作为推介的唯一标准。从专业的角度,向生产经营企业主提供宣传效果好、受众观感佳的营销方案,不盲从生产经营企业主提出的不合理营销创意,配备合规风控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加强主播培训与管理,帮助主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网络主播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谨慎选择直播的产品,核对产品的基本资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需要前置审查的品类,慎重推荐。播出前应对产品信息了解清楚,播出时准确表述产品信息,不能任意编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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